广东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
维护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广东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全力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5月21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一批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其中,知名品牌小米、美的遭侵权案例引发关注。
【案例一】
根据权利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东某律师事务所投诉,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8月对深圳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三个当事人在其经营的天猫店铺里销售平板电脑商品标题中均含有“小米派”字样,属于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023年2月,权利人对三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取的平台电子销售数据,按照30%利润率和50%商标贡献率计算赔偿金额,认定当事人属于恶意侵犯他人商标权,情节严重,处以判赔金额一倍的惩罚性赔偿。
上述三个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和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2023年5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三个当事人作出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3年5月,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权利人举报,对广东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购入一批二手返修空调,委托他人制作“Mede xin”(编者注:美的品牌标识为“Midea”)相关标识及带“Mede xin”标识的纸箱,去除上述二手返修空调上的原有标识之后再贴上上述标识,并用标有上述标识的纸箱将空调包装后当新品对外销售,经查明,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当事人尚未售出上述带“Mede xin”标识的空调,违法经营额为278401元。当事人购入二手返修空调简单加工后再作为新空调机出售,上述新空调机即属于《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所指的假冒伪劣商品。
当事人违反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的行政处罚。